佛教如何看待世间爱情婚姻观的?
作者:天宁禅寺 来源: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:2011-01-25 11:19:07
虽以爱染心,供养彼佛子, 二百五十劫,不堕三恶趣。 这是对菩萨行者及其菩提心的爱情,即便掺杂染心,也是一种修行了,其功德比严持五戒还要大得多。 三、佛教对结婚条件的观点 在婚姻的条件上,佛教强调尊重当事人的意志,明确反对将自己的信仰强加于婚姻,主张佛教徒可以与不信仰佛教的人士通婚。佛教主张众生平等,反对种族和阶级歧视。在佛教看来,婚姻的基础应当是当事者的感情,而不是宗教信仰。在早期佛典中,曾经多次记载佛教徒与非佛教徒结婚的故事。《根本目得伽》卷七、八记载,一位佛教徒的妹妹嫁给了一位激烈反佛的裸体外道,并最终感化了他。《增一阿含经》卷二十二《须陀品》之三记载,优婆姨须摩提嫁给了外道,后来这个外道皈依了佛教。 佛教认为,欲结为夫妻的男女,必须是在人格独立的基础上,通过相互了解,达到志趣相投,建立深厚的感情后,双方一致同意结为夫妻的一种行为,反对包办、买卖或有其他图谋的婚姻关系。 四、佛教对婚姻道德的看法 佛教对婚姻伦理道德也有多方面的论述。其首要的道德规范是不邪淫,在这一基础上强调夫妻之间互相忠诚和尊敬。 (1)不邪淫 不邪淫是佛教最基本的戒律“五戒”之一,是直接针对在家佛教徒制定的,是佛教徒的道德底线。对于出家人而言,第一大戒是不淫,即断绝任何性关系,否则即被逐出僧团。对在家居士来说,在尊重个人意志,合乎国家法律或社会公共习俗的前提下结成夫妇关系,是人口生产、人类繁衍的健康基础,也是有史以来人类最重要的生活形式,因此,正当的夫妻生活的反常性行为。《增一阿含经》卷五十佛陀教人应“贞廉自守,一夫一妻,慈心不怒”,主张一夫一妻制。佛教戒律以“不邪淫”为在家佛徒必守的五戒之三。不邪淫,用现代汉语来讲即不发生不正当的性关系,具体指不侵犯属于他、为他所护(未成年男女)的异性,不非时(经期、孕期等)、非处(男女性器之外的地方及寺庙、公众场所等处)交合。
Tags:作者:天宁禅寺
|
常州天宁禅寺景区天气 农 历 佛教节日 正月初一 弥勒佛圣诞正月初五 财神生日 二月初八 释迦牟尼佛出家 二月十五 释迦牟尼佛涅槃 二月十九 观音菩萨圣诞 二月二十一 普贤菩萨圣诞 四月初四 文殊菩萨圣诞 四月初八 释迦牟尼佛圣诞 六月十九 观音菩萨成道 七月三十 地藏王圣诞 九月十九 观音菩萨出家 九月三十 药师佛圣诞 |
常州天宁禅寺 客堂:0519-88115647 团体订票:0519-88172552 游客服务中心:0519-88178011